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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开展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等工作的通知

2023-04-25 16:22:49
华图教育

  按照考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省公安厅职位(含垦区、林区公安局职位)体能测评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中,报考省公安厅相关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示的拟进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考生采用分组测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本人信息自行查询分组情况和集合时间(附件1),按集合时间到场集合。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评情形,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集合地点: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门前(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警官路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的《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女子)或1000米跑(男子)、纵跳摸高。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所有职位考生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能测评须知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

  填写《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下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表须知(附件3)后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二)体能测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材料、物品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附件2);

  4.黑色钢笔、碳素笔或中性笔;

  5.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及后续考录资格。

  2.通讯工具、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器材一律不得带入测评场地,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3.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能测评、体检等后续环节资格。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

  4.考生阅此通知后,须于4月21日(星期五)13:00时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测评组别/组内测评序号,准时参加测评”,发送至号码“15636095186”。

  示例:张某某,1组1号,准时参加测评。

  咨询电话:15636095186

  电话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5.如有特殊情形不能参加测评的考生,应于4月25日(星期二)9:00时至10:00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门前集合,由考生本人将《缓测申请》(附件4)、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材料等)、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康复周期等相关材料原件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须知

  (一)体能测评后,将接续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拟定于4月28日在哈尔滨市开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请在体检前空腹。体检前应清淡饮食,禁酒,注意休息,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正处于孕期的受检者,需提前与咨询电话联系。

  提示: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联系方式与报名时不一致,请立即编辑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新手机号码”发送至15636095186。

  附件1-4.rar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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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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