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讯 (通讯员 宁仁轩)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鼓励支持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日前,宁夏人社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宁夏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着力解决用人单位引才、用才、育才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办法》突出顶层设计,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标准、措施、管理、服务等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引进条件、引进途径和形式、支持措施、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等内容。对柔性引进的人才个人及团队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开展柔性引进人才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均作出清晰规定,并研究提出借助各类社会关系、依托东西部及校院企地合作项目、探索市场化机制等三类柔性引才途径,和顾问咨询、技术入股、挂职兼职等六种引才途径,供引进人才单位把握标准,拓宽思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同时,柔性引才支持措施更加系统。明确了选聘特聘专家、引进创新团队、建立人才工作载体、建设“飞地”研发中心、打造候鸟型人才服务站、设立青年人才驿站、设置事业单位流动岗位、聘任名誉职务和建立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机制共9项具体措施,其中,对柔性引进的区外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企业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的薪酬补助,新增柔性引才支持资金1900余万元,着力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引才单位的积极性。
加大柔性引才服务保障力度。通过邀请开展决策咨询、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等措施,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提升人才认同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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