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岑巩讯 (通讯员 杨宝)近日,贵州省岑巩县出台《岑巩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细化了考核激励机制,着力破解急需紧缺人才“重引轻育”问题。
《办法》明确,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考核内容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三大类。其中试用期考核内容主要是试用期内个人表现以及由用人单位按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则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为依据,聘期考核主要以三年来引进人才个人表现、引进时岗位上工作表现情况以及由用人单位按年度的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需考核人才的政治素养、道德水平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安家费、购房补助等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规定继续兑现有关政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停发相关待遇,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停发相关待遇并解聘。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或擅自脱离原单位的、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行为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相关激励待遇。同时,县委人才办还建立考核通报负面清单,对不认真履行培养、考核、管理职责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培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减少相关人才项目、人才资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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