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新闻中心 > 综合资讯 > 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推动技能强企工作

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推动技能强企工作

2025-01-16 13:33:59
人民网-教育频道
分享:

技能人才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力量。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9项重点任务,从多方面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在激发企业培训主体作用、缓解用工结构性矛盾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企业牵头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统筹利用多渠道资金资源,依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

  在支持企业自主培养评价技能人才、促进人岗相适方面,《意见》提出多条创新举措。例如,为支持企业培养贴合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满足转型升级需要,《意见》提出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等,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支持“智改数转”企业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

  《意见》还提出,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落实“新八级工”制度,以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以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由企业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在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促进其主动参训提技方面,《意见》也提出多条政策,对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加强表彰激励等提出了明确意见。例如,要求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和荣誉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记者吴叶凡)

(责编:郝孟佳、李昉)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推动技能强企工作
相关栏目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