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相关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落实。《通知》是提升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和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关乎我省就业工作的大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质量督导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改进完善质量督导和监管方法。
二、结合实际,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加强督导结果的运用,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涉及部门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过程中有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30号).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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