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新闻中心 > 综合资讯 > 济源示范区:“仲裁+工会”描绘和谐“同心圆”

济源示范区:“仲裁+工会”描绘和谐“同心圆”

2024-11-22 15:06:00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分享:

  济源示范区人社局与示范区总工会积极对接,通过“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畅通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人社部门联合总工会成功化解100余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5万余元。

  一是坚持部门联动,健全长效机制。示范区人社局与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沟通机构设置、服务站前移、人员构成、经办流程等事宜,将工会法律服务站延伸至人社局仲裁院,在仲裁院立案大厅设立工会调解工作站,建立“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总工会派驻一名调解员参与仲裁院案前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阶段充分发挥劳动仲裁与工会组织的合力,进一步夯实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解纷实效。制定“愚公和谐号”素质提升培训方案,采用“理论+实操”的模式,分批次对基层调解组织负责人、调解员等进行能力培养。调解员通过在窗口接待群众并参与案件调解、旁听庭审活动、理论培训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常用调解方法和技巧,有效提高调解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密切合作,高效化解矛盾。人社部门在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时,对有调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立即联合总工会调解员,组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调解员相互配合,为企业、职工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引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济源示范区:“仲裁+工会”描绘和谐“同心圆”
相关栏目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