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仲裁文书送达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工作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办〔2025〕48号)要求,自2025年3月15日起,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采用网上公告方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zang.gov.cn/)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决定书、裁决书等),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媒体公告送达。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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