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包头市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2022年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包头市发改委就包头市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相关政策进行通报。
此轮疫情发生后,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城市逐渐恢复生机与活力。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役中,全市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体现了众志成城、命运与共的社会担当。病毒无情,人间有爱。疫情的反复无常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为了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纾缓包头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压力,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千方百计抓好助企纾困工作,研究出台了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实在在能感受得到的纾困政策。
按照市委、市政府这一要求,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办、国资委、住建局、人社局、教育局、税务局、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部门、单位、企业,用了不到48小时的时间,制定出台了《关于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目的就是让这些助企纾困政策用最短的时间惠及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早一天渡过难关。
该政策措施包括实施精准防控,贷款贴息,减免房屋租金,缓缴水、电、燃气费用,返还失业保险费,延期或免缴税款,以及逾期住房公积金和助学贷款不计失信等七方面11条。
其中,鼓励有统一产权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经营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二手车市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租户减免当月(10月份)租金;对已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除了对上述符合条件的大型商场给予财政补贴外,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月(10月份)租金,并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
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欠费不停供措施,可延缓3个月缴纳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用,并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对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按照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稳就业方面作出贡献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返还。
另外,因疫情影响,对个人不能如期偿还住房公积金以及在校或已毕业大学生助学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影响个人诚信。受疫情影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有关要求积极申请申报,承担落实这些政策的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已经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将有专人专班快速响应,盯办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持续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同时,市发改委也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商务楼宇、商场、店铺、厂房的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或缓收租金,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关系,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彻底打赢这轮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快让城市恢复烟火气。(记者 赵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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