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原文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前往区内或区外地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填写《2023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三、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的资料及派遣
(一)提交资料内容
1.体检表原件;
2.政审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同时携带原件备核)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5.服务期满证书(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
6.诚信报考承诺书(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区直各招聘单位按照以上所需资料组织复核,考生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二)派遣
区直各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复审后,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派遣。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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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诚信报考承诺书
2.政审表
3.体检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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