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新闻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新闻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主要承担本市教育卫生系统新媒体建设、新闻宣传策划、舆情汇集研判,制作与播映教育教学频道教育卫生综合节目,以及网络思政和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等职能。
现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网络舆情及机要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见《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新闻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本市户籍人员或外省市人员(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二)报名及递交材料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居住证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https://setvzhaopin.campusphere.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线上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的组织(包括命题、阅卷、确定笔试成绩等)由我单位自主组织开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面试
以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平均分)为基础,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面试当天应携带指定身份信息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复核材料真实性,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围绕业务工作展开,以考官提问的形式进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对于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完成后,由我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我单位按规定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21-25653866
附件.公开招聘简章.docx
原文标题: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新闻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918/t0035_1427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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