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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0人公告

2025-01-22 09:13:52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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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5日至2007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2月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等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六)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本科和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报考英语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6.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2025年毕业生,报考S006-S014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
1.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一等奖学金;
2.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九)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8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9:00-2月10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注:须出具空白协议书,若网签的可出具网签页截屏或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
(4)其他证明材料:2025年毕业生提供普通话证书(如已取得请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普通话证书、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2月5日9:00—2月11日17:00
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三)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2月5日—2月12日期间每天9:00—17: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2月5日9:00—2月12日18:00
(四)缴费确认时间
2025年2月11日9:00—2月1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选定后其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2月14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日期:初定2025年2月23日,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5年2月21日9:00-2月22日17:00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相同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7、0512-68751651;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5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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