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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27人公告

2025-02-17 09:20:34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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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 二十大、二十 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全力服务湖北支点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2025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按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
人事考试网 (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 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5年2月14日至2月24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4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18日至2月23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4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5年2月25日9:00至2月27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5日9:00至2月26日
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 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3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详见《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
四、考试
(一)笔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 (A类)、社会科学类 (B 类) 、自然科学类 (C 类)、中小学教师类 (D 类)和医疗卫生类 (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除外),两科成绩卷面分值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十堰市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确需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保留,且需划定折算后不低于同一笔试类别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放宽比例详见《岗位表》)。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报主管部门核准和人社部门备案,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签订《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招聘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结合招聘单位意见,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最低合格线详见面试公告。
(三)笔试加分
1.对服务期满2年(截止2025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3月3日12:00至3月6日24:00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2.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汇总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面向驻十堰市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90),由驻堰部队随军家属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具体负责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事宜,十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汇总审核。报名所需材料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配偶军人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前完成报名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公告,综合成绩计算按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19-8650721
附件:
附件1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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