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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5-03-26 09:05:59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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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规定,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3、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4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四)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
(九)有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违法犯罪等情况或涉嫌以上情况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不可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3日24: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完整、清晰扫描并压缩打包后,按照“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进行重命名,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qwdxbgs@mail.bjft.gov.cn)。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3)。请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后规范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均需扫描)。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需明确标注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取得国(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关报名材料的,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三)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接到我单位资格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教学科研相关能力测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目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在接到我单位资格复审通知后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线下资格复审,非本人办理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并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成绩高低,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及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体检及考察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考核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应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安排、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822986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67号、
附件:
1.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2.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3.资格审核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原文标题: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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