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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乐山市井研县赴川北医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公告

2025-04-01 09:24:16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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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赴川北医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井研县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井研县2025年赴川北医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井研县2025年赴川北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报考者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报考者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9:00至12:00,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井研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井研县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3、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粘贴报考者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下报考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者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时间:2025年4月10日下午(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核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核方式:专业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井研县赴川北医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暨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班确定面试加试相关事项,通过加试确定排名。
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因应聘人员放弃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环节递补一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已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再进行体检)。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弃权。
本环节不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
本环节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递补。
(七)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其中,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井研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主要项目如下:
(一)岗位激励
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对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岗位激励资金,管理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发放;对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岗位激励资金,管理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发放。
(二)生活资助
对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生活资助资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生活资助资金。管理服务期内生活资助资金按照3:2:2:2:1的比例分5年发放。
(三)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在井研县工作满1年,在井研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自购房当年起,每年发放补贴的20%。在县城内无住房的,可优先申请人才公寓。
(四)职称评定
本次招聘的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五)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六)管理培养
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833-3721053(中共井研县委人才办)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33-3720411(井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33-3715323(井研县卫生健康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720357(井研县纪委监委)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附件:1.井研县2025年赴川北医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井研县2025年赴川北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3.井研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井研县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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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乐山市井研县赴川北医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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