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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60人公告

2025-04-01 09:23:13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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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充实全县人才队伍,为通山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工业转型区、全域旅游示范强县,新型绿色能源基地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通山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或QS排名前1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具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同时,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工作期间受到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已在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5年3月31日上午9:00—4月13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tsxrcyj,按相关要求填写《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至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
报名材料包括:
(1)《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4日
(1)引进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5年4月13日17:30前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核减该岗位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允许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15日9:00至4月16日17:30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阶段。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评分,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0日(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前在通山县政务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4.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四)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体检递补,如无人可递补,该岗位招聘程序自动终止。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通山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三、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其它各项人才补贴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2.安家补贴。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8万元;“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5万元;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4万元;“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3万元。安家补贴分2次发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发放50%,试用期满后发放50%)。
3.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14.4万元(分3年发放,4000元/月);“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8万元(分3年发放,3000元/月);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7.2万元(分3年发放,2000元/月);“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5.4万元(分3年发放,1500元/月)。
4.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通山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并办理入户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发放20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其它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从购房年度起分3年发放。
(二)政策待遇
1.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
2.跟踪培养。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三)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考虑。
(四)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五)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于服务期内未经协商自行离开的引进人员,将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所发人才引进各类补贴;在服务期内,考取省级及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高层次人才,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为违约。
本公告由中共通山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2881998
附件:1.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2.湖北省通山县2025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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