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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5-04-02 09:19:54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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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牌子,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等研究;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示范推广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技术咨询和工程应用服务;承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三线一单”、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污染申报核查、减排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相关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等技术咨询工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环境风险评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第三方监管(环保管家)等技术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
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应聘人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3.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应聘人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至4月11日16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12日9时至4月15日16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4月12日9时至4月1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4月17日9时至4月2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至5月17日1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5月17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情况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最终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结果分别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予以公布。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ingbo.gov.cn/)上予以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生态环境局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同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递补情况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6991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1468、89281278。
附件: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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