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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省榆林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79名公告

2025-04-08 09:38:21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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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榆林市社区治理与为民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为榆林市12个县(市、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79名,其中,定向招聘80名18周岁以前符合孤儿条件的人员(各县市区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榆林市域户籍(截止报名结束前,具有榆林市域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历证书;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hrss.yl.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hrss.yl.gov.cn)。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县(市、区),不得重复报名、多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至2025年4月18日18:0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4.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定向招聘符合孤儿条件的80个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并增加至本县市区其它岗位招聘计划中。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牵头,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市民政局负责符合孤儿条件人员的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至2025年4月19日14:00。

6.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4月1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4月1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7.应聘人员报名后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状态。尚未审核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5年4月14日8:00至4月19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6日08:00至5月9日18: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社区工作能力测试科目”,包括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满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5月12日08:00至5月14日17:0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采取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20〕4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22年4月14日前在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025年4月14日前取得证书)者加10分。

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址下载并填报《2025年榆林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现有城镇社区工作人员专项)(附件2),《2025年榆林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退役士兵专项)(附件3),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乡镇(街道)印发的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和城镇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审核;市县人社部门对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文件和劳动合同进行审核。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拟加分应聘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审核加分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加权系数×原始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取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平均成绩除以本考场该岗位考生的平均成绩)。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注:原始面试成绩、总平均分、分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社区工作能力测试成绩+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八)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县(市、区)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各县市区社会工作部、人社局联合组织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4.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首次递补后出现空缺,空缺名额作废。考生报名填写的手机号作为递补通知联系方式,如未能联系到考生,则视为本人放弃,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3.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人社部门,拟定招聘人员分配意见,并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指导乡镇(街道)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培训。

五、纪律要求

本次考试纪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慎重选择岗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进入笔试环节的,其成绩按无效处理。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榆林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及提供有关材料,保证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未如实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有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编印考试教材等行为,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0912-3893911

市委社会工作部:0912-3686557

市民政局:0912-8190935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912-8188915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2-3881901

附件:1.榆林市各县市区招聘人数计划表.docx

附件:2.2025年榆林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现有城镇社区工作人员专项).docx

附件:3.2025年榆林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退役士兵专项).docx

附件:4.未满18周岁时符合孤儿条件人员父母死亡情况认定表.docx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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