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8号)、《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翠峰小学2023年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的相关规定,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曲靖经开区”)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面试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本次委托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考生须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6:30准时到曲靖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2.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60元(现金)。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6.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曲靖经开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曲靖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0874—3316769
曲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0874―3297288
监督电话:曲靖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0874―331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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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标题: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21902&lb=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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