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中成都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0:00—15:00。
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明材料1份。写明学校全称、所在院(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注明学校及专业符合《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所规定的选调范围和专业,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此外,党组织关系已转出学校的,可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开具证明;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证书亦可作为党员证明材料。
(5)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一学年以上的考生,证明材料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表彰奖励包括: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国家级奖学金。
(7)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中(1)至(3)必须提供,(4)至(9)需根据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署并鉴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考生本人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一式2份:材料标题为“××同志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还在禁考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受过处分、试用期内公务员等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并加盖公章。
(4)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5)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证明考生为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的材料,须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考生是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或者考生是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6)服务期间获得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须提供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指定审查小组的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审查分组情况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已考取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须在资格审查现场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后,应前往对应的候查室,待前一名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对应审查室参加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6.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须在《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有序离开,不得再进入候查室或在审查场地附近逗留。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候考,8:30时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将资料、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 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6. 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人员。
7.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将在“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成都市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8-61889406、028-61889407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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