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的重要规律:排中律
排中律是逻辑思维规律之一,排中律的实质是要求人们的思维具有明确性,不允许在“是”与“非”之间模糊不清,否则就很容产生错误的逻辑思维,使人感到晦涩难懂。
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
所谓的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或者非A”。
若是从排中律的内容来看,排中律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适用于两个不可同假的命题中,即适用于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命题。
根据排中律的内容以及排中律与矛盾律的区别,我们可以将排中律的要求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在词项方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用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词项指称同一对象时,不能对两者都加以否定,必须承认其中有一种情况是真的。例如,不能既否定刘某的行为是“重婚罪”,又否定刘某的行为是“非重婚罪”。而必须承认刘某的行为或者是“重婚罪”,或者是“非重婚罪”,二者必居其一。
在命题方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必须肯定其中有一个是真的。
例如,命题1:某人正当防卫超过一定限度;命题2:并非某人正当防卫超过一定限度。那么,命题1与命题2是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
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对表述的两个互为矛盾的命题,或者两个具有下反对关系的命题,既不肯定这个,又不肯定那个,就要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违反排中律的要求而产生的逻辑错误,称为“模棱两可”或“模棱两不可”,如下图所示。
例如,有人陈述自己的思想说,“说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静止的,这我不同意。但说有的事物是绝对静止的,恐怕也不正确”。
这种说法,显然是对“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静止的”和“有的事物是绝对静止的”这两个矛盾命题的同时否定,当然是违反了排中律,犯有“模棱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应当注意的是,在排中律的实际运用中,对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命题固然可以由肯定推否定,并且由否定推肯定,但对具有下反对关系的命题,却只能由否定推肯定,而不可由肯定去推否定。
排中律的作用
只有遵守排中律的要求,才能正确地进行思维表述,才能正确地进行思维,因此,排中律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排中律的作用在于保证思维表述的明确性。
此外,排中律也是间接论证的逻辑依据,当我们难以从正面去证明某个命题时,常常可以通过证明该命题的矛盾命题或具有下反对关系的命题为假,从而推出原命题为真命题。
那么,要正确地运用或理解排中律,应当注意下述几点。
1、从形式上说,排中律仅仅是正确的思维表述从而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因此,虽然遵守了排中律的要求,但其最终是否正确还要取决于正确思维的其他必要条件。
2、同逻辑形式的其他基本规律一样,排中律也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产生。纵使每一条基本规律都有自己特殊的条件,但绝不能忽略它们的共有前提。例如:同一时间、同一场合、同一关系、同一对象等等这些反映同一思维过程的因素。
3、排中律反映的是思维表述的方法而不是世界观
排中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本身的多样性,而是要排除人们在思维表述上模棱两可,从而使我们对关于事物某一方面的思想有着明确的表述。
4、排中律对于不能断定的问题,不排除采取“二不择一”的方式在其实际应用中,对那些因主、客观条件尚不成熟而不能断定的问题,并不排除采取“二不择一”的表述方式,如下图所示。
(1)所谓客观条件不成熟客观条件不成熟是指认识对象仍处于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对此人们尚不能有定论。例如对“非典”的预防,我们对命题“非典的预防有特效药或者没有特效药”的任何一支,都不能如排中律所要求那样作出明确的回答,但此时的“二不选一”的回答是并不违反排中律的。
(2)所谓主观条件不成熟主观条件不成熟是指认识对象的发展变化虽然已处于相对静止的阶段,事物本身的属性、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等等都已经是可以确定的了,但人们本身的认识水平并没有跟上事物的发展,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还处于不能断定的状态。
例如,对“火星上有生命还是无生命?”,这里的回答却不能简单地用“有”或者“没有”。因为从主观来说,火星的情况虽说是处于相对稳定的阶段,但因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尚不能达到对火星真实情况的认识,所以在上述问题的回答中我们只能“二不选一”。
5、排中律对复杂问题的处理是没有制约作用的
而所谓复杂问题,是指在疑问句中隐含了某种假设的问句,例如:“你杀了他是不是心里特高兴?”此时,无论是回答“是”还是“不是”,你都实际上承认了那个隐含的假设即“你杀了他”。
所以说,对于这样的问句,我们要做的是避开问题的肯定和否定,而是要针对问题中的假设予以说明,就不能说是违反了排中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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