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要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4分(含64分)。
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复审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通知。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谐路3号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和盛家园正对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室。咨询电话:0898-26698362。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没有取得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6.在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上述1—5项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6—7项材料提供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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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原标题: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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