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平讯 (通讯员 吴文青)近年来,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将治欠保支、维护劳动者权益作为“保民生”的重点工作抓,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将行政执法与服务企业相结合,解决群众忧“薪”事。2023年以来,区人社局已为120余名劳动者讨回160余万元工资。
健全制度,强化源头防控。在工程建设领域,区人社局实行签订《施工单位联系方式确认书》机制,从招投标阶段就紧密跟踪,每项工程在中标后都须签订确认书作为合同附件,强调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签订的确认书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明确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受送达人及不接收、错填的法律后果,强化了“不敢欠”的震慑效应。2023年,全区监管的134个建设项目(含乡镇街道小型工程)已全部签订了确认书,实现100%全覆盖。
区人社局通过设立乡镇和企业调解组织、“金牌调解员”参与调解、参加新春暖企座谈会、设置流动仲裁庭等工作方式,秉持“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理念,以教育改正为主,行政处罚为辅,不断优化涉企服务内容,强化监察为企服务职能,引导企业防范违法用工风险,预防和化解企业欠薪隐患。
每月月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都会通过福建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查看辖区内用人单位上月工资发放情况,对未及时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下发《整改告知函》,限期5天之内整改完成,5天内未整改完成的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近年来,对于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延平区通过公交站语音播报、网站公布辖区恶意欠薪违法行为4次,涉及企业14家,其中3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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