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试点建设“数智就业”服务区工作的通知》,开展试点建设“数智就业”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工作。
《通知》明确,从全省选取基础条件优越、数智就业特色明显、促进就业效果良好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普通高校、技工院校等,优中选优,试点建设一批“数智就业”服务区。
《通知》指出,“数智就业”服务区运营管理要专业,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设有固定的运营场所,配备相应专业人员;数智场景呈多元,鼓励使用数字就业产品和现有就业服务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精准化、智能化服务,每年服务不少于3000人次;数据要素需活跃,规范数据采集,加强数据共享,推动本地、本领域等高质量就业数据归集。同时,积极利用汇聚数据,开展数据赋能的就业服务活动,每年汇聚有效数据总量不少于10000条;示范作用可辐射,能够推动数据资源、算法模型、智能设备有效汇集,能够充分发挥“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创新区建设先行探路、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省数智化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建设的“数智就业”服务区在申报年度内,要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面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业务经办、政策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扶持、技能提升、供需匹配、就业帮扶、就业监测等服务功能,打造本地化特色化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提高“智就”“智服”能力。
《通知》提出,力争经过3年左右时间,推动“数智就业”服务区覆盖全省多数就业服务场所,做强做优山东“数智就业”特色服务品牌,构建全省线上场景服务与线下实景体验深度融合互动、数智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算力、模型、数据、场景、产品协同发展的“数智就业”公共服务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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