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2024年,省人社厅以“人社服务进万家”活动为牵引,持续释放“降、返、扩、提”惠企惠民政策红利,累计为企业减负7.28亿元、发放补贴1.94亿元,发放各项失业待遇1.25亿元。2024年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4.8亿元,累计结余34.2亿元,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
发挥经济运行减震器功能作用,顶格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认真落实“放管服”和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对企业全面实行降费率“直兑直达”,全年为3.91万户参保单位降费减负7.28亿元。持续“扩范围、降门槛、减流程”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扩大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截至12月底,为2.0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6亿元,惠及职工40.61万人次。
发挥就业服务提升器功能作用,延续扩补政策同向发力。重启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截至12月底,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78万元,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3859人。继续实施拓宽性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政策享受范围,申领条件由参保缴费满3年放宽至1年,截至12月底,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347万元,惠及参保职工及失业人员8600人。
发挥民生保障安全网功能作用,确保失业待遇应享尽享。持续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大力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期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时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及时申领。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1.18亿元,惠及失业人员1.43万人,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28万元,有力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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